今年以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立足丽水实际,聚焦主业主责,陆续出台提高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给予退役军人和三孩家庭公积金优待等优惠政策,落细落实降低楼盘准入门槛、支持困难企业缓缴降比等阶段性支持政策,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享受以上政策人数8000余人、金额3.4亿元,助企惠民助力共富共享成效凸显。
推出公积金新政,提高职工首次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降低首付比例,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自4月6日实施公积金新政后,全市累计享受提高贷款额度人数565人、金额2.82亿元。
出台“浙有善育”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目前已为1户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多发放了7万元贷款,节省利息支出合计2万元。
在全市迅速推广实施稳经济阶段性支持政策,一周内拟定政策条文、制发实施细则、完成系统配置和人员培训。推出受疫情影响的可申请缓缴、贷款逾期不作逾期处理、提高租房提取限额和频次,降低楼盘准入门槛等政策措施,及时推出阶段性政策线上、掌上办理渠道。
截至目前,购房提取公积金、开具个贷结清证明等8个事项已实现“跨省通办”,1-7月办结“跨省通办”业务120余件。6月3日—7月31日,全市享受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租房政策7400多人,合计0.58亿元;3家企业申请缓缴,月缓缴金额9.90万元;中心城区3家预售率不足30%的项目楼盘通过公积金贷款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