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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购房补贴实施近2月!14大热门问题的官方解答看这里!

  • 发表时间:2024-08-19 14:43:36

对购房补贴仍有疑惑?看这里

为落实《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中关于购房补贴政策相关工作,2022年6月21日,漳州市住建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实施购房补贴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该政策一经实施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反响。

中心城区(芗城、龙文)的购房补贴政策施行近两个月,仍有不少市民对补贴政策的一些细节存在疑惑,为此,我们梳理了近期受理窗口及服务专线收到的热点问题,一一给大家说清楚。

A、可以。《工作细则》明确,购买我市辖区内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均可申请购房补贴,但不包括车位、车库、定向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含扩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商品厂房。

A、是。根据《工作细则》,存量房是指我市辖区内的存量房屋(即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但不包括车库、车位。

A、(1)购房人属漳州籍户口的,购买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

(2)购房人属非漳州籍户口的,购买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

例如:漳州籍人员李某卖掉芗城区一套住宅,并购买了龙文区一套成交价为300万的住宅,则李某可获得“卖旧”补贴5000元,“买新”补贴15000元,合计20000元补贴。

Q4、购房人里有漳州户籍也有非漳州户籍的,补贴怎么算?

A、不可以。申请“卖旧买新”补贴的,存量房卖方和新建商品房买方应一致,先卖后买或先买后卖,都可以享受补贴。

A、不是。《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因此,根据该实施方案,《工作细则》明确2022年6月17日(含)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新建商品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存量房完成转移登记的,可申请购房补贴。

自所购商品房备案之日起或存量房完成转移登记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是购房补贴申请的受理时限。

A、不能。《工作细则》规定,购房补贴由购房人提出申请,有共同购房人的,需共同申请,并由共同购房人指定其中1人名下账户作为购房补贴的收款账户。

A、《工作细则》中明确,中心城区(芗城、龙文)的购房补贴申请由市房产交易中心统一受理,并会同市住建局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购房补贴发放条件的,将予发放。

A、(1)申请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的,申请人需携带申请表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漳州籍人员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2)申请出售存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房(卖旧买新)补贴的,申请人需携带申请表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漳州籍人员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出售存量房属中心城区外的,需提供出售存量房所在地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证明(明确出售房屋坐落、原权利人、转移登记时间等)

A、不麻烦。购房补贴申请方便快捷,申请人无需取号,可直接到补贴申请专窗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平均用时7分钟即可完成申请。

温馨提示:到窗口申请之前先确认好本人银行卡的开户行详细名称,可节约更多时间。

A、要退还。《工作细则》规定,若领取购房补贴后因故退房的,须全额退还购房补贴,并凭退还补贴票据办理退房手续。换言之,购房人如果不全额退还购房补贴,则无法办理退房手续。

备注:芗城区城区公办小学目前还有北京小学、洋坪小学、大同小学、桃林小学、坑头小学等5所公办小学未搜集到,欢迎粉丝们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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