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平米的房子在拿到手的时候只有61平米,而买房时销售员口头承诺的是31%公摊面积,收房时变成46%……青岛的李某本应是在去年开开心心收房,却被公摊面积带来的问题困住了。维权一年多,她还是想不通:“为什么我的房子一半被出去了呢?”而一篇“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61平方米”的话题,引发热议。阅读量超过2.7亿,评论达到数万。(8月16日《汉闻》)
现实生活中,人们早就吐槽商品房销售的“公摊面积”。而文中的李某“公摊约占一半”的情况,可能有点极端。但李某的不解不仅在于其实际购买面积大幅缩水,还在于开发商此前口头承诺31%公用面积的虚假宣传。事实上,对这个“糊涂账”上当的存有质疑,才是大众吐槽“公摊面积”的真正原因。
其实,公摊面积由香港引入内地,并在1995年国家《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和2001年制定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应该说,经过20多年的“房改”实践,中国人已经基本适应了这种商品房销售方式,但对于公摊面积范围还是存有疑问的,如比例、算法和公共区域的处置。这确实需要政府以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明确两者的边界,让老百姓懂得如何买房住得安心,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要知道,按照一般的理解,“公摊面积”主要包括走廊、电梯、大堂等公共空间。但在现实中,其比例并没有统一的强制标准,导致公摊面积计算出现“模糊区域”,为开发商在公众看不到的公摊面积上做文章提供了空间。比如李某的问题“售房时承诺的是31%公摊面积缘何变46%”疑问,开发商解释说,外墙的一半被计入在了室内面积中。
“公摊面积”的概括和算法呈现出模糊性。由于消费者在买房时存有诸多疑问,也大大降低了他们生活优越感和舒适感,更容易引发消费者和开发商、业主和业主之间矛盾。
例如,房企在建筑期间宣传时,以混淆的概念误导购房者,导致套内面积远低于购房者心理预期;公摊面积的增加造成得房率缩水,但公摊部分还得由购房者支付后续物业费、取暖费等,此般明显是不合理;
如果将小区的地下车库和内部营业场所也纳入公摊面积,势必会导致其出租和销售收益的归属和分配问题。
现实中,业主公摊面积的营业收益能够返还给业主的案例很少,但开发商、物业、业主之间围绕收费问题的纠纷并不少见。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吐槽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并不是因为要取消公共区域,而是要真正实现公平合理,明白消费,这就需要相关信息和算法的公开透明。由于商品房中的公共区域是不可缺少的,而分各家各户的分配制度短期内无法取消,毕竟现在的房产证是按总建筑面积计算的。但从长远来看,逐步改革和过渡到套内实际使用面积的计算,也是时候提上日程。
公摊面积不能成为房企牟利的角落。要解决这个问题,公开透明是基本前提。开发商应明确公示建筑面积、套房面积、公摊部位等信息,充分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对于混淆概念、虚假宣传、隐瞒套内面积等情况,有关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