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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环评就投产,佛山一卫浴企业被罚8万元__时时汇率网

  • 发表时间:2023-04-23 10:30:57

据悉,佛山市一家浴室柜生产企业,早年在未提交环评文件、环保设施未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产。近日,禅城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对其处以80431元的罚金。

据禅城区环保局消息,2017年3月20日,该局环境监察员到佛山市波优特卫浴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一生产项目未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环评文件,便于2013年10月,擅自在佛山市禅城区五峰三路大沙清水坊工业区大道8号厂房进行建设(安装)完成生产设备,并于同年11月投入生产,总投资额约417230元。

监察员发现,该企业做了一定的环保措施。例如喷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治理设施处理后,才通过管道向高空排放;喷漆柜和石材开料机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但是,自该项目投产至今,这些环保设施尚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以上行为涉及“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近日,禅城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安装生产设备)、停止项目生产,并对其罚款80431元。

早些年,环保形势偏缓,不少企业没有办理环评就投入生产。但在环保形势趋严的今天,这些企业可能会被“秋后算账”。那么,企业未办环评,或者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合格,会有哪些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或者未重新报批或审核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环评法自2016年9月1日实施后,原则上已不接受企业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对于没有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应该先接受处罚,再按新建工程编制环评报告,走正常审批程序。

3月,环保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等28个城市,在10月底前完成一系列环保措施,包括:完成“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完成小燃煤锅炉“清零”工作、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等。

4月,《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企业排污权将由此前行政分配、无偿取得的传统方式,逐步转变为由市场竞争分配、有偿占用的方式获取。

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东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当中要求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4月,福建省环保厅印发了《福建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到2017年底前,全省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实现达标排放;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所有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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