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自2006年1月16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以下称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英国道康宁有限公司(Dow Corning Limited)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3%。
,反倾销税生效后,,决定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也可以在经过一段合理时间,应利害关系方的请求并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相应证据进行审查后,决定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2007年2月15日,英国道康宁有限公司向我部递交了复审申请书,请求对其所适用的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公司主张在复审申请期内的倾销幅度已经降低,。
,对提出申请的时间、申请人的资格、申请人被调查产品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发生变化和倾销幅度已经降低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补充提交了相关材料。
,英国道康宁有限公司的申请提出了倾销幅度降低的初步证据,。。
一、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产品名称: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
调查范围:原产于英国道康宁有限公司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
英文名称:dimethyl cyclosiloxane或cyclic dimethyl siloxane
税则号::29310000、38249090。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和主要用途与原反倾销调查的被调查产品一致。
(二)复审范围:申请人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和倾销幅度。
任何利害关系方均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对本复审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将根据需要发送调查问卷给相关利害关系方。对调查问卷所作的答卷应当在调查问卷发送之日后的37日内按问卷规定的要求提交。
,调查机关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