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条件
1、申办人(投资人):
身体健康、有创业愿望、具有良好的接受新事物能力,具有谦虚好学的精神、不固执已见、有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符合美素经营理念的经营思路。
2、营业场所面积:
新开办形象专营店:市级店不低于60-80m2,有SPA水疗室的市级店不低于120m2,原加盟店老店翻新及县级店可适当降低标准。
4、连锁店必须遵守的几项规定:
1)店长必须参加每3月1次的店长例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布置促销计划,交流经验,
找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新品上市信息、技术和营销理念培训等。
2)连锁店员工必须参加总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的产品知识、技术、技能、素质教育等
培训活动。
3)投资人和店长必须参加每年1-2次的由总部统一主持的培训活动。
4)连锁店、形象专卖店、加盟店必须按规定的模式经营,按全国统一零售价销售产
品,并按规定的方式提供售后服务。
5)连锁店、形象专卖店、加盟店必须保证只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销售,不得出现跨区
销售行为,不得将产品批发给其他销售单位
6)连锁店、形象专卖店、加盟店必须执行统一制定的赠送、打折、大型宣传等促销计
划,并执行到顾客手中,不得私自截留藏匿促销品、打折品。